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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28项重点改革举措,到2025年会发生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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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上海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部署。
2019年11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央出台的首个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此后,上海第一时间启动了《意见》的起草工作。

《意见》提出8大体系、31条任务和28项重点改革举措,明确到2025年,上海要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上海特征、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环境治理新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8项重点改革举措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其中,制度创新类9项、模式构建示范类9项、平台搭建推进类5项、政策创新类5项。

“创新是此次《意见》的核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半以上的改革举措都围绕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政策创新,强化人工智能、5G、物联网、遥感等新技术新手段在环境治理中的应用。

在明确环境治理责任方面,上海将参照河长制、湖长制的先进经验,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平台和各区网格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街镇、产业园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的新模式。

上海还将探索发达国家城市普遍推行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制度。

在电器电子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等产品领域,上海将强化生产者的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推动生产者完善从生产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体系建设。

对于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上海将按国家相关规定,推动他们有效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并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

在环境治理监管上,上海将完善生态修复实施机制,创新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代履行、第三方监督、执行回访等执行方式。同时,加快建设覆盖全要素、全区域、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

据透露,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已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监测与用能监控联动试点。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健全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上海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机制,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以电价为例,上海将把国家、上海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产能和各区资源利用效率评价认定为整治淘汰类的企业纳入差别电价执行范围并提高加价标准。而实现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则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此外,上海将在工业园区率先试点推行企业污水排放差异化收费机制。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将对“各扫门前雪”说不。上海将配合编制《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等文件,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实现标准、监测、执法的统一,建立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

另据透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将创建绿色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绿色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环境信息汇聚系统等,将区域内企业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结果共享至信用长三角平台和长三角环境信息大数据平台,对重点产业企业实现更精准的培育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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