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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钢环境治理技术研究院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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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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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 |
电话: |
010-8247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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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2018年1月1日开征,北京实行适用税额法定最高上限 |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而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可以看出,最高和最低相差10倍。
环保税2018年1月1日开征,北京实行适用税额法定最高上限
北京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最大,实行适用税额法定最高上限。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统一确定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统一确定为14元/污染当量,两项均为法定幅度上限。《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从高确定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加快治理突出的环境问题。
据介绍,北京市原有7600多家征收排污费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后改缴环保税,随着环保税开征收,预计缴纳环保税的企业将大幅度上升。
环保税的开征,有利于提高企业爱护环境,增加污染物治理设施设备的投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也有利于筹措环保治理资金。
相信随着环保税的开征,环保治理的力度加大,我们生活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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