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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城市“黑色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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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让市长下河游泳”之类的新闻屡现报端,舆论热议的背后是公众对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热望。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拉开了我国最大规模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序幕。《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第一阶段),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第二阶段)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2017年被业内视作第一阶段的决战之年。

2016年2月,环保部和住建部发布全国黑臭水体清单,20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清理1811条横纵在城市肌体上的“黑色血管”。随着排查的深入,2017年,这一数字增至2100条。今年5月上旬起,生态环境部相继派出多批督察组,对各地上报的“战况”进行现场复核。记者随其中一组,赴四川省实地采访。

治理初见成效

正午。骄阳似火。

头戴草帽、足蹬黑色塑胶鞋的韩少强蹲在河边,将黑白圆盘顺着提线缓慢浸入水中,双目凝视着刻度线,直至圆盘完全浸没、消失。

“27厘米,透明度不错!”韩少强站起身,用晒得通红的胳膊蹭了蹭额头的汗水,满意地笑着说。透明度反映的是水体的清澈程度,通过黑白圆盘测定的有效距离进行判定,水体越清澈可视距离越远,25厘米以上即为合格。

除了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值也要检测。溶解氧是衡量水体污染程度和自净能力的指标,氨氮是水体中的营养物,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是主要耗氧污染物,毒害鱼类及部分水生生物。

氨氮值需要在实验室检测,其他两项在现场便可得出结果。“溶解氧,7.1,达标!”韩少强将仪器上显示的数字读了出来。

2015年9月,住建部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这是国家层面首次系统制定包括排查、识别、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等在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办法,被业界视作“红宝书”。

《指南》规定,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以及氧化还原电位4项理化指标均为黑臭水体的评价指标。“考虑到可操作性,我们选择了其中3项。”韩少强说,《指南》要求沿水体每隔200米~600米设置检测点,每条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

韩少强是此次赴四川督察组中监测组的成员,该组主要负责采集和化验水样。督察组还下设专家组和执法组,成员均是从各地环保机构抽调的骨干,其中,专家组负责现场查看整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执法组则分为两拨,一部分负责核实并处理公众举报,另一部分完成公众满意度调查。

已屹立2000多年的都江堰水利工程让成都平原幻化为天府之国,交汇纵横的河流带来富庶与繁荣。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部分水体遭受污染,散发着恶臭。督查组将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对四川省成都市、遂宁市、自贡市2017年年底上报“已治理完毕”的百余条黑臭水体进行复核。

将采集的时间、地点、编号等信息一一标识在水样上后,韩少强与同组成员刘佳兴兵分两路,前者继续奔赴下一个采样点,后者则带着水样到当地实验室进行检测。

实验室里,试管、烧杯、量筒等实验器材一应俱全,静置在实验台上。虽然室外炙热难耐,但实验室墙上的温度仪显示,室温只有27℃,湿度45%。“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室温要保持在15℃~35℃,湿度小于80%。”刘佳兴说。

实验依据的是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检测一个水样,需要近1个小时。当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监测组成员要分别对同一水样进行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比对,若超出误差范围,则须重检。

为了加快进度,采集完当天全部水样后,韩少强回到实验室,与同事们并肩战斗。落针可闻的实验室里,只能听见玻璃器皿碰撞发出的轻微响声。记者离开时,工作人员仍在忙碌着。

“今天检测的水样全部达标。”已近午夜,韩少强发来微信,文字后是一个微笑的表情。

从“大动脉”到“毛细血管”

“虽有氨氮等理化指标,但从感官上来说,黑臭水体就是颜色发黑、气味发臭的水体。”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指南》将其定义为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根据程度不同,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

“黑臭水体是个中国特色的用语。”马军说,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中国存在黑臭水体,英国伦敦的泰晤士河、法国巴黎的塞纳河等城市水体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亦曾遭受过严重污染,但经过科学系统的整治,水质已得到了明显改善。

虽然国内外用语不同,但在马军看来,黑臭水体的概念内涵是相通的——饮用、游览、灌溉等水体基本功能丧失殆尽。在我国,黑臭水体早已有之,老舍笔下的龙须沟就是一例,但由于彼时城市规模较小,人口不过百万,龙须沟流到下游,便会稀释自净,不会形成大范围的黑臭水体污染。

在“水十条”和《指南》发布前,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就已突显。例如,浙江省在2013年发布了“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统计报告”,黑臭河道长度占到全省河道总长度的10%;同年,江苏省排查了省内近1700条城市河道,需整治的河道共计320条,长度约1000公里,其中黑臭水体占到了80%,部分水质甚至属于劣V类。

相比河流密布的南方,北方河流虽然总量上不多,但黑臭水体问题却显得更为严重。这一方面源于北方地区普遍缺水,导致水体缺少天然径流及自净能力;另一方面,部分城市将这些水体作为排污、藏污的通道,导致水质状况迅速恶化。2013年,北京市在排查中发现,其城市水体水质在劣V类以下的河流有93条,长度达950公里,占到了全市水体总长度的45%。

在水污染防治的整体视野下,大江大河被视作“大动脉”,湖泊是“五脏六腑”,黑臭水体则是“毛细血管”。在“抓大放小”的治理思路下,黑臭水体问题曾一度被忽视和边缘化。

相关专家表示,“大动脉”是由无数“毛细血管”汇聚而成,黑臭水体与大江大河彼此关联,“小的水体治理不好,大的也会受到污染。”此外,黑臭水体直接影响地下水,随着城市用水的紧缺,地下水资源愈发珍贵,若被黑臭水体污染,损失难以估量。

但要治理,却并非易事。

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

“准备好了吗?出发吧!”一大早,一身运动装的魏健对记者说。魏健博士是中国环境科学院水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此次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实地核查。

小桥、湿地,芦苇在河边摇曳,起伏的步道上,居民悠闲地散步,水鸟飘落,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觅食。在成都市武侯区鸡公堰,记者跟随魏健一路沿河而行。

“还不错!”面对沿河两岸的生态景观,魏健频频点头。他告诉记者,这在黑臭水体整治中属于生态修复技术,即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

相比之下,铺设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中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管线,将污水截流后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可以避免其直接排入城市河流。

“这里就是这种情况。”魏健指着鸡公堰上游一段沟渠里的黑色管道说。黑色截污管道将河岸两侧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管道下方,则是淙淙小溪缓缓流过。

“臭得很!”谈及此前的状况,在附近居住的高碑社区居委会主任赖仕建深有感触。这条沟渠属于防洪渠,平时水量不大,此前这里是棚户区,沿河居住着大量居民,房屋与河岸相距不足19米,生活污水甚至粪便都被直接排入沟渠。遇到暴雨,水流顺势漫溢,地面泥泞难行,行人只能掩鼻而过,黑色污渍溅在衣服上,难以洗掉。

“你看,这里以前就住着一家人。”赖仕建指着距河岸不到1米的一块儿地说,泥土中裸露出一片椭圆形的白色陶瓷,“这就是蹲便池,以前粪便就直接排到沟渠里。”

截污纳管虽然有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一家承接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水务公司的工程师告诉记者,在紧张的工期下,只能沿河铺设截污管,不论是何来路的污水,一律先引到污水处理厂或临时处理站,这对现有城市污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较大压力,如果水量超过处理能力,不排除溢流的可能。

魏健坦言,黑臭水体成因复杂,其中社会因素是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很多城市黑臭水体周边是城中村或分布着散、乱、污企业,污水配套管网及处理设施不健全,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垃圾也不能被及时清运。要解决这些问题,往往涉及拆迁、再就业等诸多问题。赖仕建说,去年当地政府将棚户区居民整体搬迁到了附近的新建小区,“费了好大力气。”

结束当天5条河流的核查工作,已是余晖西沉。魏健随即将核查结果通过手机App实时上传,“这是专门为督查开发的,能随时上报和查询相关信息。”记者的计步器显示,当天已走了近3万步,裸露的胳膊不仅被晒得生疼,河边草丛中密布的蚊蝇也伺机出动,腿上早已鼓起七八个红包。“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挨咬。”魏健打趣道。

效果好不好,百姓说了算

与以往不同,治理黑臭水体,不仅要有专家智库,更要有公众参与。《指南》明确要求,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的整治成效。其中,黑臭水体识别排查和治理效果评估阶段,以公众意见作为判断依据——60%的群众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有90%的群众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

2016年2月,环保部和住建部联合推出“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举报平台,鼓励公众提供黑臭水体线索,并公示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和每周监督举报统计。同年8月,为进一步扩展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开发的“蔚蓝地图”App与微信举报平台的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网友可通过App提交黑臭水体线索,并在App上直接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沈苏南介绍,通过公众举报,目前已促使50余条黑臭水体被纳入治理计划。公众举报也反映了很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成后出现的返黑返臭、偷排和垃圾丢弃问题,有助于治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的渠道比过去宽了,举报或曝光也能得到政府部门的及时回应。”沈苏南说,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各种信息技术将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沟通畅通起来,公众就能参与弥补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漏洞。“越是一些细节问题,越需要公众更多的关注。”沈苏南说,黑臭水体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已成为中国环境多元共治的标志性事件,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全民治水的局面已初现端倪。

但另一方面,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最近发布的《黑臭水体治理之百河观察》报告指出,“水十条”虽扩大了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空间,但到目前为止,除《指南》对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和监督做了原则性规定外,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公众参与的指导性文件,用以说明在黑臭水体整治的每个阶段公众可参与哪些工作,通过何种途径参与,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如何衔接以及政府各部门如何分工协作,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和激励。

这份报告同时发现,缺乏顶层设计导致地方参与黑臭水体整治的政府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不足,向公众公开的信息不及时、不充分甚至互相矛盾,公众参与也面临一些困惑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参与的热情。

消除黑臭水体,还要迈过几道坎

在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该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第一批督查已完成。督查发现,控源截污不到位、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沿河倾倒垃圾等问题突出。要在2030年实现“水十条”谋划的蓝图,未来的路并不轻松。

难在“长治久清”

2017年4月,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求》中,将整治效果分为“初见成效”和“长治久清”两个层次,分别规定了检查方式和具体要求。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大部分城市“初见成效”,但要做到“长治久清”,却并不容易。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该机构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治理项目严格按照《指南》实施,取得了很好效果,“不但称得上初见成效,而且已经向着‘长治久清’迈进。但也有部分项目依然存在浮于表面的做法,显然是为了在非常紧迫的治理期限内能够有所交代。”这些项目中有的甚至依然存在黑臭现象,有些虽然一时达到了初步治理的要求,但很不稳定,容易发生反弹。

一家承包河道养护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治理完成的水体环境变好吸引了一拨又一拨的钓鱼爱好者,但留下的垃圾则成为令人头痛的新麻烦。垃圾不只来自钓鱼爱好者,也来自周边拆迁或施工留下的建筑垃圾、居民倾倒和过路行人丢弃,后两类来源的垃圾被清理后往往一再出现。垃圾在很多黑臭水体周边存在,轻则有碍市容,重则滋生蚊虫,产生恶臭,渗滤液还会污染土壤和水体。

此外,虽已有2100条河流纳入黑臭水体整治,但城市建成区外的黑臭水体尚未纳入治理范围,即使在建成区内也难免仍有遗漏。这个问题在河网纵横的南方城市更加突出,因而让官方评估和民众感受形成落差。

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其纳入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的35条河流,经第三方评估后,21条河涌已达到“初见成效”的要求,占总数的60%。但2017年11月,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发布的生态环境民调报告称,对于水环境,市民的评价是没有“质”的改善。

中小城市整治压力大

黑臭水体整治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且需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才能取得整体性效果,但目前部分政府投入不足,尤其是中小城市,囿于财政能力有限,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

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此前披露的黑臭水体治理清单显示,1789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投资总额近2400亿元。2013年,江苏省、浙江省等地进行黑臭水体治理,其整治单价每公里需要花费3500万元~4500万元,这些巨额投资对于一般的中小城市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财政压力。

对于资金筹措问题,《指南》提出,要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但要实现企业施治、市场驱动,首先要落实“支付的法律化”。以往污水处理厂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移交—经营—移交等模式,污水处理可向公众收费,而治理黑臭水体的支付跟地方财政直接相关,各级地方政府能否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企业关心的问题。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很想参与治理,但由于诸上原因,目前仍在观望。

另外,目前整治的协调性不强。专家表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涉及住建、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很多城市黑臭水体本身就是分割的,致使在整体治理过程中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治理目标及标准,更缺少整体治理的规范及相关制度。每个主管部门只注重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治理目标与实施方式,对分割化的水体缺少系统性的评估,而这种现象在中小城市更为突出。

治黑臭没有一招鲜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城市水环境的整治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往往重视项目工程建设,却轻视后期运行管理。比如,重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技术方案,但对建成之后的运营管理缺少预判,或是因后续管理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项目运行的社会效益,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治污作用。

此外,在黑臭水体的治理中,工程建设与后期运维环节被人为切分开,负责整治工程的不管运维,负责运维的决定不了选用什么技术路线,项目全寿命期的成本和效果缺乏一个系统的管理者,这给整治造成了障碍。

相关专家表示,整治黑臭水体不是“面子工程”,不能只着眼于景观建设,而应控制污染源,立足于恢复河流的生态系统,让城市、居民和河流找到和谐共存的办法。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第一批督查发现,控源截污不到位是突出问题之一,问题共分5大类,涉及92个水体,主要体现为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

专家认为,合理的治理方案是在充分的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的,也就是“一河一策”,既包括截污、清淤疏浚、岸带修复,营建人工湿地,也包括完善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构建清水补给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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